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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通知】关于申报2020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2810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坚持理论创新、知识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社科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申请的类别及学科范围

     (一)本次项目类别为年度一般项目。年度项目主要资助对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研究,以及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应用研究。

     (二)本次项目申请的学科范围。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即马克思主义·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市社科联直属的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会员单位;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有相应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财务制度;

      (三)有与申报内容相关的学科研究团队;

      (四)当年没有未结题的市级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四、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市社科联直属的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会员单位的会员或从业人员;

      (二)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申报两个市级社科规划项目;

    (五)不是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具有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对策研究的创新意义,不得韪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且符合子不单懋规范;

      (二)申报人自主选题申报,其选题方向须符合《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精神;

      (三)项目申报选题须为学术研究选题。

      六、项目立项与结题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经专家评审推荐,市社科联批准,获得立项,并资助一定的研究经费;

      (二)项目结项需提交与其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l万字)或专著、调研报告(不少于1万5千字)经专家评审合格后办理结项手续;

      (三)按期不能结项的,予以终止或撤销项目,并按《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附件1);

     (二)所申报的项目应在项目周期内完成;

     (三)建议申报单位提供1:1以上比例的项目经费配套;

     (四)各项目申请人提交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请书.docx

    2.2020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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