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充分调动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政府决定开展重庆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八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数量
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项280项/次,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项100项/届。具体评选数量按照宁缺毋滥原则,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在不超过上述总量的前提下据实确定。
二、申报要求
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材料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重庆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说明》和《第八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的说明》。
申报人和成果不得同时申报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第八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
三、评选程序
重庆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实施,第八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评选,坚持科学、负责的精神,秉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表彰名单、市政府审定和社会公示等环节,评选出高质量的优秀成果。
四、奖励办法
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和《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申报时限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
联系人:鲁沛鑫 72790388
附件:1.重庆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