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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6-24浏览次数:3546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0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管理办法》(组通字201417)要求,现就我校“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我校推荐指标1人。要求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一线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优先选派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抗疫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护人员。

二、研修时间

202091日至2021831日。

三、相关待遇

研修期间的培养经费由中央和市级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承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原待遇不变,学校承担两次往返差旅费和负责购买研修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有关要求

1.研修期间,所在二级单位不得为访问学者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保证访问学者安心学习。

2.访问学者应严格遵守研修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请假三天,需经指导教师和研修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三天以上的,需经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同意,并报中央主管部门备案。研修期间,访问学者不得携带家眷同往。

3.请各二级单位于62810:00,将《“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电子版及加贴照片的纸质件(双面打印,不须盖章和签字,一式三份)报人事处410室。

联 系 人:李辉,曹长雷

联系电话:7279117772792211

电子邮箱:szk72791177@163.com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表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624













附件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表

2020年度)


姓名


性别


民族


(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

出生

年月


籍贯


健康

状况


党派


入 党

时 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及所从事的专业


拟选择的导师姓名

及其单位名称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位


授予单位及日期


外语语种及水平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拟研修专业

及具体方向






主要成绩及业绩贡献


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工作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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