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发展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充分调动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办法》(渝府办发〔2009〕337号)《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2019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函》(渝评组办〔2019〕1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经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开展重庆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七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重庆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设置奖项150项。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90项。
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5%)。
二、申报要求
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材料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重庆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说明》和《第七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的说明》等附件。
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第七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
三、评选程序
重庆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实施,第七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评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坚持科学、负责的精神,秉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表彰名单、市政府审定和社会公示等环节,评选出高质量的优秀成果。
四、奖励办法
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和《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陈慧 72790088
附件1:第十次社科评奖通知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