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提升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选题描述、参考方向、成果要求、申报时间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本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负责本地区民委系统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申报工作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统一报送。根据近3年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标项目的数量情况,云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0项,其他单位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项。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遴选推荐、严格把关。
五、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审核盖章后,于2020年3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报送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汇总后发送至mzyjxm2020@seac.gov.cn,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盛 伊丽欣娜
联系电话:010—66508318665083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邮编:100800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