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重庆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渝委人才办〔2019〕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2019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268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相关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 重庆英才计划。共分为优秀科学家、名家名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技术技能领军人才、才青年拔尖人才等5大类,19个子项目。根据重庆市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申报14个子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1。
2. 巴渝学者计划。共分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的等3个类别。根据重庆市教委相关通知要求,本次只启动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的评审工作,两个类别我校均可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重庆英才计划”各项目申报人选条件,执行《重庆市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附件2)和《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重庆英才计划”申报推工作的通知》(附件3)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
2.“巴渝学者计划” 各项目申报人选条件,执行《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 2019 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附件5)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月1日。
3. 同一申报人仅限通过一个推荐渠道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可多渠道申报,也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申报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其他项目。
4. 已入选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重庆英才计划同层次项目不再受理。
5. 已经受聘原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的人才可申报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领域)项目,但支持经费不重复享受。
6. 已入选原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不得重复申报,不能以变换团队、项目名称或更换团队成员的形式进行重复申报,一经查出,取消该团队资格,并将对依托单位进行失信扣分处理。
7.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市级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市内高校人选,不列入本次巴渝学者计划选聘范围。
8. 优秀科学家、名家名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技术技能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之间不逆向支持。名家名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技术技能领军人才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程序
1. 8月24日前,召开教学院部和专职科研机构负责人会,布置申报工作。
2. 9月2日前,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
3. 9月3日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套,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4. 9月5日前,学校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5. 9月9日前,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在项目申报系统中填报,并准备相应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重庆市相关部门。
四、申报要求
1. 各单位认真组织动员,严格按照人选标准和程序审核把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考察,并出具思想政治考察意见(附件7)。
2. 申报人须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校内申报阶段,申报人只准备申报书、思想政治考察情况的纸质版、电子版,暂不提交佐证附件材料。学校确定的推荐上报人选,须按照各上级评审实施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4.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系统填报地址为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其余部分项目的申报系统地址:重庆英才网(www.cqtalent.com)中的“项目填报”栏目(暂定9月1日开放),填报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维护该系统的公司,联系电话023-68007619;另有部分项目不填报系统,以《重庆市英才计划申报通知》为准。
5. 同一单位推荐多人申报同一项目的,须分别排序后报送。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72791177;
联 系 人:李辉;
电子邮箱:353570593@qq.com;
地 址:致远楼楼410室。
附件:
1. 2019年重庆市级人才项目申报评选数量及要求一览表
2. 重庆市英才计划实施方案
3. 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重庆英才计划”申报推工作的通知
4. 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5.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 2019 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
6. 各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
7. 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意见参考模板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