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提升我校人文社科整体学术水平,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努力提高申报数量
1.各单位应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会,有针对性地筛选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条件可参照2019年申报公告),确定申报人员名单,并上报科研处。具体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
2.各单位所属科研岗教授、副教授,有博士学位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除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外,均应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未申报教师,学校将不予推荐2020年发布的其他各类限项项目。
3.各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将列入年度单位科研考核关键指标。
二、精心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1.启动:各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召开至少两场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经验交流会。
2.选题: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选题论证、凝炼申报题目,并将国家社科基金选题论证表(附件2)报送科研处。
3.论证:各单位邀请专家,组织召开基金论证会,对申报书提出修改建议。专家中至少2人为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专家名单及论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于会前报科研处。
4.形审:申请人需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核。
5.报送: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论证、推荐,并将专家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最终提交申报材料后,科研处按时间节点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上报市社科联。
三、其他
1.最终申报时点安排将根据全国规划办的申报公告以及重庆社科联的申报通知及时调整,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统一报送规定材料。
2.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细化指导。特别要切实加大对青年教师项目申报的辅导力度,建议委托专业相近立项教师进行一对一辅导。
3.各单位要指导教师依据自身研究方向、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及主要成果来设计具有价值和创新性的选题,同时还应结合对近期国家社科项目基本态势(包括学科分布、主要研究领域、研究热点和重点课题等)的分析,准确把握当前研究重点与热点课题,保证选题具有新意。
4.2019年申报未获立项的项目,内容须进行修改方可再次申报,否则科研处不予受理。
5.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6.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各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联系,也可直接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1: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