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重庆市科技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重庆市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瞄准科技前沿,聚焦全市产业发展的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二、项目类型
2019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含先锋科学基金项目,简称“先锋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群体项目”)等5类项目。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9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019年重庆市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2019年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2019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2019年重庆市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正确选择申报项目类型。
三、申报要求
(一)个人信息注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四)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五)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四、申报方式
2019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线完成填报并认真检查确认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二级单位审核。
(二)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提交确认。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按“项目负责人提交——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审核——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项目承担单位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四)纸质申报书报送。项目通过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系统中在线打印具有数字指纹的申报书正式版,完善相关签字、签章,并按申报通知要求报送,才视为有效申报。
五、申报时限
系统申报时间:2019年1月31日9时至3月9日18时。请项目申请人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18时。各二级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汇总清单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534。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仅受理签字签章完整、具有数字指纹的申报书纸质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言栋
电 话:72790200
邮 箱:kjc1931@163.com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9年1月31日
附件:
5.2019年重庆市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