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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通知】关于申报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05浏览次数:1356

关于申报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专家: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重庆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调动我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壮大我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队伍,按照《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库遴选实施办法》的规定,经重庆市社科联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市委党校、市社科院、市级有关部门、市内各高校、各区县社科联,各市级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科普基地等单位中符合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可以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社会科学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且热心社会科学普及事业;

3.在重庆市内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截至2018630)。

(二)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普及项目、普及活动项目;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社会科学普及理论文章2篇以上或者公开出版发行过社会科学普及作品1部以上;

3.连续3年每年举办3场以上高水平社会科学普及讲座,受众规模较大,反馈良好;

4.策划、组织过大型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或者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社会反映良好;

5.科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机关采纳,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主要任务

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可以承担以下任务:

(一)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的选题建议和选题指南的编写、评审;

(二)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的立项评审和结项评审、鉴定;

(三)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评审;

(四)参与有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研讨、咨询和论证;

(五)其他相关工作。

四、遴选程序

在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由市社科联最终审定。具体程序为:

(一)申报人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表》《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汇总表》,并附申报人相关成果和有关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报科技处进行全面审查;

(二)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最后确定入选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名单;

(三)向入选的社会科学普及专家颁发证书。

新当选的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即成为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成员。

五、管理制度

(一)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凡是符合条件的及时增补进专家库;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出专家库:①年满60周岁的专家;②调离本市的专家;③连续三年在社会科学普及领域没有作为的专家;④严重失职的专家。

六、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人应实事求是填报申报材料;

(二)各申报人于2018711日前将《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表》和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科技处(致远楼530室),将《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表》《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邮箱kjc1931@163.com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2: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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